孫秉陽(),字夢旭,號斗南,直隸鳳陽府懷遠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四十六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聯捷辛未科會試第二十六名,三甲第二百八十三名進士。兵部觀政,授登封县知县,萬曆五年(1577年)升南京刑部主事,丁憂歸。十一年复除刑部,告改南京兵部,十四年升武选司郎中,万历十六年(1588年)二月升廣東海南道副使,十九年十二月因涉两广总督刘继文妄杀邀功一案,被革职。
家族
曾祖孫聚;祖父孫蘭;父孫立,贈刑部主事。母蕭氏;繼母龔氏。慈侍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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