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祚

陳長祚(),字以介,号培所,福建福州府長樂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隆慶辛未進士。天啟年間累官工部尚書。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福建鄉試第四十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進士。礼部觀政,授直隶高淳知縣,以避嫌改河南泌陽縣知縣,萬曆三年(1575年)升兵部主事,八年擢兵部员外郎、郎中,掌管武库,清理核對积羡十五萬餘,立为岁察之法。萬曆十一年调职方司,十二年(1584年)三月升湖广右参政,次年患病致仕。

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七月起复河南右参政,三十八年二月升山西按察使,三十九年升陕西右布政使,兵备榆林,操坚氷蘖,尤悉心边务,厉兵秣马,增城浚隍。每入都御史刘敏宽幕画便宜,靡不竒中。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二月报延鎮三大捷,朝廷赐白镪焉,不久致仕。

天啓二年(1622年)四月起升南京太常寺卿,三年二月升南京工部右侍郎,四年正月升工部左侍郎,二月官至工部尚书,为给事中王鸣玉所劾,九月被免官。

家族
曾祖父陳垐(1459年-1517年),字季厚,號遺安,以子陳大用贈山西道御史;祖父陳大倫,以子陳瑞贈山東道監察御史;父陳瑞,曾任廣東按察司按察使。母林氏(封孺人)。具庆下。弟陈长进,举人,官同知。陈长勉,官户部郎中。孫陳翔,進士、翰林。

参考文献
*葉向高《奉寿座师培所先生八十一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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