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時新

葉時新(),字惟懷,號柳沙,直隸徽州府休寧縣朱村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十八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三百七十一名,三甲第十七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授承天府推官,六年冬丁母憂歸。萬曆三年(1575年)复除宁波府推官,严禁沉溺女婴。万历八年(1580年)六月考选户科给事中,九年丁父憂。十三年三月復除原职,六月任江西乡试考试官,升吏科右給事中,以议减军饷激成浙江之变,出为河南府知府,为卒官的推官李汝珪夫妇办理丧事,出百金俸禄,送其幼子护喪回乡。十八年升四川副使,尚未赴任,同年四月十一日溘然病死河南,享年仅五十三。

家族
曾祖葉永富;祖父葉武隆,字用安,号二松;父葉琇(1511年-1581年),字国华,号竹山,累封户科給事中,加贈中憲大夫河南府知府;母程氏。具庆下。兄時傑、弟時佳、時泰、時盈、時康。

参考文献

  • 崇祯四年(1631)叶文山修《休宁叶氏族谱》四川左參政范涞撰《明中憲大夫四川提刑按察司副使柳沙葉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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