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春(),字淑元,號夢池,湖廣黃州府蘄州衛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湖廣鄉試第四十六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四十一名,二甲第十九名進士。初选取庶吉士,万历元年(1573年)五月授吏科给事中,四年升本科右,巡视太仓银库,出为广东岭东道右参议,七年正月以病乞休。十四年正月起为江西右参议,五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清军驿传,兼兵备福州,十五年二月提督學政。十六年以母忧去职。十九年十一月起補福建原职,二十年九月升浙江参政,寻改江西左参政,二十一年正月升太仆寺少卿,十月升右通政,二十二年三月升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提督紫荆等关,因阻扰矿监王虎开采被嚴旨切责。二十六年加升右副都御史,十二月升南京兵部右侍郎,次年二月自陈致仕。二十九年七月卒,三十年賜祭葬,三十八年追謚恭质。
在京师觀政時,与裴應章、蔡夢説有“三酸”之號。
家族
曾祖李景,千戶;祖父李珍,千戶;父李儒,千戶。母黃氏(封宜人)。慈侍下。兄李同春(指挥佥事)、李得春、李孟春(贡士)。弟李际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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