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道明(),字行甫,號太宇,又号孤石主人,金吾後衛軍籍,浙江餘姚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順天府鄉試第五十八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一百四十五名,三甲第二百二十名進士。考选翰林院庶吉士,不数月,丁父忧归。六年二月服阕,授工科给事中,奉命巡视库藏,萬曆元年四月弹劾陆炳子陆绎欺君蔑法,事连张居正姻亲石首尚書王之誥,萬曆元年(1573年)被外任为卫辉府知府,以京察谪屯留县丞,视篆蒲州,量移肥乡知县,轉赣州府通判。萬曆十一年冬,晋刑部主事。在郎署三載,出为庐州府知府,十八年卒于官,年五十五。
家族
曾祖張琦;祖父張竽;父張棠,冠帶醫士。嫡母鄭氏;生母徐氏。严侍下。弟道隆、道恒。子张奎光。
参考文献
- 帅机《阳秋馆集》卷三《中宪大夫太宇张公暨配邹恭人合葬墓志铭》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