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應坤(),字惟簡,號健所,直隸徽州府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第九十九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聯捷戊辰科會試第一百五十名,三甲第一百四十名進士。授浮梁縣知縣,丁母憂歸。服闋,起補新淦縣。萬曆三年(1575年)七月選授試監察御史,四年八月實授雲南道御史,六年巡按直隸,七年二月巡按山西,监己卯鄉試,九年五月彈劾寧化王府庶宗伴哥逞忿行兇,弒母殺弟。十年巡按山东,监壬午鄉試。擢升大理寺右寺丞,卒年五十三。
家族
曾祖黃明;祖父黃志禮,贈監察御史;父黃鏜,號古潭,官御史、南京刑部郎中。母方氏(封孺人)。慈侍下。兄黃應乾,弟黃應震。
参考文献
*楊于庭《楊道行集》卷之二十六《大理寺右寺丞黄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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