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繼文 (明朝)

劉繼文(),字永謨,號節齋,南直隸鳳陽府宿州靈璧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名。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壬戌科三甲進士。次年官江西萬安縣知縣,清苦愛民。陞禮部祠祭司主事。隆慶元年(1567年)十一月改工科給事中,二年六月升户科右,三年正月升礼科左,五月陞戶科都給事中,四年二月擢浙江右參政。

其名望與海瑞並稱,為天下清官第二。萬曆元年(1573年)五月升浙江按察使,三年三月升福建右布政使,五年正月升江西左布政使。

萬曆十四年(1586年)正月起為四川左布政使,十五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广西地方,十六年七月升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十九年三月入為南京戶部右侍郎,四月升本部左侍郎,十二月以妄殺邀功和王子龍真伪案,被兵科給事中王德完彈劾,被革職候勘,居家不久忧郁去世。

家族
曾祖劉通,遞運所大使;祖父劉鎔;父劉貞,母黃氏。慈侍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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