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33号行政命令

1981年12月4日,美国总统里根签署了第12333号行政命令。这个行政命令,旨在扩大美国情报机构的权力和责任,并指示美国联邦机构领导人与中央情报局要充分合作。这个行政命令被称为美国情报活动。

2004年8月27日,在的基础上修改了12333号行政命令,加强对美国情报界的管理。2008年7月30日,布什总统发布13470號行政命令修改12333号行政命令,加强国家情报总监的作用。

条款1
"关于国家情报工作的目标,方向,职责和责任"为包括国防部,能源部,國務院和财政部在内的各个情报机构起到了作用。

条款2
"情报活动的实施"为情报部门的行动提供了指导方针。

信息收集
条款2.3允许收集,保存和传播下列类型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c)合法的外国情报,反间谍,国际毒品或国际恐怖主义调查获得的信息"
"(i)偶然获得的信息表明可能违反联邦,州,地方或外国法律的活动"

暗杀禁令
2.11条款重申了美国情报机构发起或参与的暗杀活动的禁令。它被解释为:任何由美国政府雇用或以美国政府名义行事的人不得从事暗杀。
在此之前,已经禁止政治暗杀,进一步禁止间接参与暗杀。 早在1998年,这个针对暗杀的禁令就被重新解释,并因为恐怖主义的原因放宽执行力度。

影响
第12333号行政命令被美国情报界视为授权扩大数据收集活动的文件。 该文件已被国家安全局用作合法收集互联网通信巨头Google和雅虎的未加密信息。

根据"卫报"记者斯宾塞·阿克曼的报道,2014年7月,美国卫生监督委员会主席大卫·梅丁和另外两名政府监督机构成员表示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审查12333号行政命令。

2014年7月,美国前国务院官员在"华盛顿邮报"上发表了一篇社论,引用了他在12333号行政命令下收集的保密材料,并认为该命令对美国人的隐私和公民自由构成重大威胁。

参见

  • 丘奇委员会

参考资料
进一步阅读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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