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存卓

應存卓(),字從之,號宏斋,浙江台州府仙居縣(今仙居县下各镇下各村)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刑部尚書應大猷第五子。

生平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浙江鄉試第九十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一百十八名,二甲第六十一名進士。历官刑部郎中,隆慶二年(1568年)八月升廣西按察司副使,萬曆十一年(1583年)五月降貴州布政司左參議,十二年十二月升本省副使,遷雲南左参政。十五年四月起補廣東左参政,被吏科张鼎思弹劾不称职,十六年六月被调用。復官四川左参政,二十一年正月升贵州按察使,二十二年四月升廣東右布政使。二十六年六月復除河南右布政使,八月遷贵州左布政使。

家族
曾祖應巨;祖父應匡,贈吏部主事加贈工部員外郎;父應大猷,刑部尚書。前母秦氏(贈安人);前母彭氏(封安人);前母盧氏;母高氏。具庆下。兄存初(监生)、存默、應存性(工部主事)、存修、存畏。弟存素、存徵、存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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