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新(),字德新,號定溪,直隸池州府青陽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1549年)應天府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八名,三甲第二百零一名進士。吏部观政,授行人司行人,四十四年五月选授江西道試监察御史,十月實授。嘉靖四十五年,巡按陕西,上疏论边政弊端,请求皇帝宜随事自责,痛加修省,明世宗怒,被斥为民。明穆宗嗣位,复除江西道御史。隆慶元年(1567年)八月升湖广按察司佥事,二年十月官至湖广右参议,三年卒于官。
家族
曾祖方志高;祖父方永康;父方仁,監生。前母孫氏;母何氏。慈侍下。兄方棻、方懋(舉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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