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九成(),字汝和,號南溪,又號儀庭,直隸興州後屯衛(治所在順天府通州三河县)軍籍,江西廬陵縣人,明朝官员。
生平
三河县學生。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順天府鄉試第八十七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聯捷癸丑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七名,三甲第二百二十八名進士。都察院观政,授行人,升工部主事、员外郎、四川佥事。隆慶元年(1567年)三月巡按四川御史李廷龙弹劾其贪濫不職,被降调。后升南京兵部武库司郎中,四年(1570年)七月两浙巡盐御史吴从宪劾奏萧九成前为两浙运副時贪肆不职,诏下巡按御史提问。
萬曆初任大理寺右评事,萬曆二年(1574年)正月,升雲南佥事。萬曆三年(1575年)九月,以罪囚脱狱,夺俸三月。调四川佥事。萬曆九年(1581年)八月,升湖广右参议。萬曆十年(1582年)十一月,被巡按湖广御史钱岱以罢软弹劾去职。
家族
曾祖蕭昇;祖父蕭銳,府通判;父蕭進,母孫氏。永感下。弟蕭九峯(同科进士)、九錫(生员)、九思、九叙、九皋、九官(生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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