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鳳(),字鳴岡,廣東廣州府番禺縣民籍,江西大庾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廣西布政使。
生平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廣東鄉試第四十八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三百十二名,三甲第一百二十二名進士。授蕭山知縣,锄豪强,禁溺女,均赋役。調繁餘姚縣,有抵御倭寇之功,擢升大理寺評事,四十二年(1563年)遷登州府知府,歷升貴州副使、廣西參政、福建按察使、廣西布政使,以老罷歸。
遺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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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廣州石门(现流溪河与白坭河交汇处)南半公里有贪泉井,相传饮过井水之人都会起贪念。东晋元兴元年(402年)。石门風景秀丽,宋、元两均以“石门返照”为羊城八景之一。
南汉時,因君主不喜“贪泉”之名,特派人將泉填埋。明万历廿四年(1596年),李鳳重刻贪泉石碑竖立於江边。后因慕名来觀者甚多,当地村民厌恶而投碑于江中。民国四年(1915年)广东洪水,石碑露出泥面,村民又將其竖回。1963年,原件移至广州博物馆碑廊,广州文物管理委员会仿制一碑竖在原处。
家族
曾祖李源;祖父李棠;父李賢,壽官。母羅氏。永感下。兄李鸞(户部主事)、李鹗。侄子李良柱,亦登万厯甲戌进士,为广西参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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