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愛民(),字惟政,號肖雲,福建福寧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福建鄉試第十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會試第六十一名,登第二甲第三十三名進士。初授户部主事,榷税九江,升员外郎、郎中,管太仓银库。三十一年贬官武昌府興國州同知,署理大冶县知县。后调任嘉兴府通判。嘉靖三十三年,倭寇犯境,他与士卒坚守城楼40日,直至围解。府属桐乡县无城,他倡筑城池,完工后倭寇至,该县得以免受侵犯。再调保定府通判,后复任户部郎中。三十九年升任廣東按察司佥事,分守北海道,将没收的盗珠贼船百余艘发给民众作生产用船。后朝廷下达采珠任务,因违背钦差巡按意旨,被罢官而归。编著有《大冶志》、隆庆《福宁州志》和诗文集《肖云稿》。
家族
曾祖林縢;祖父林文孟,貢士;父林況,母盛氏。慈侍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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