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曾 (检察长)

李希曾(),山西陵川县平川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民国时期
1916年生于农民家庭,早年以总分第一名考入晋城濩泽中学。1937年,考入长治山西省立第四师范不久,抗日战争爆发后,在学校参加了牺盟会。9月又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从长治牺盟会调至陵川进行抗日宣传工作。他同贾桂文、李兆清等人成立了陵川牺盟分会,吸收了路宪文、侯景域等第一批牺盟会员,并相继在城关、附城、平城成立区牺盟分会,组织起抗日武装自卫队。12月初,中共长治特委主持成立了中共陵川县临时工作委员会,担任工委书记。工委机关隐蔽在县城北关县牺盟会总部。1938年2月,中共陵川县临时工委在县城召开大会,成立陵川县农民抗日救国会。

1939年十二月事变发生后,中共太南特委调李希曾到平顺搞隐蔽工作。1940年1月到1943年4月,先后担任平顺县委书记、平北(平顺县北)县委书记、中共太行四地委(太南地委)秘书长等职。1942年5月,地委决定李希曾、史公泉、路宪文三人组成中共陵川县工委,办公机关设在地委,由李希曾负责抽调从陵川撤出的20多名干部组成武装工作队,潜入陵川境内进行武装侦察和政治宣传活动。1943年8月,地委决定李希曾、张步英、张开银、任小凤等5人组成中共陵川县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陵川县抗日根据地的工作。9月,在抗大六分校派来的一个大队配合下,率陵东工作队到陵川,在浙水村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攻打敌人据点的作战计划。1946年6月,李希曾调中共太行八地委工作,历任中共太行八地委组织部长、五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太行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长、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干部科长、秘书兼干部处长等职。

共和国时期
1952年2月,任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同年9月,兼任山西省人民政府人事厅厅长。1953年兼任中共介休县委第一书记。1959年9月17日,任山西大学党委书记。1961年6月26日,山西大学与山西师范学校合并后,任山西大学党委第一书记。文化大革命受到迫害和打击。1969年9月16日,任山西大学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3年5月,任山西大学党委第二书记、校革命委员会主任。1979年,任山西省司法厅厅长、党组书记。1981年12月,调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84年7月离职休养。

1994年5月10日,病逝于太原。当地留有其故居。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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