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樂(),字憲夔,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福建鄉試第八十六名舉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式辛丑科會試第八十二名,登第三甲第九十一名進士。授任廣東顺德县知县,历官户部主事,二十六年九月因户部尚书王杲案被降调外任,三十年升常州府通判,後官浔州府知府。
家族
曾祖方文謨;祖父方思善,義官;父方仲紳,母林氏。严侍下。兄方大顺(贡士)。弟方大恩、方大章、方大愷、方大本、方大观、方大旭。
参考文献
方大樂(),字憲夔,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福建鄉試第八十六名舉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式辛丑科會試第八十二名,登第三甲第九十一名進士。授任廣東顺德县知县,历官户部主事,二十六年九月因户部尚书王杲案被降调外任,三十年升常州府通判,後官浔州府知府。
家族
曾祖方文謨;祖父方思善,義官;父方仲紳,母林氏。严侍下。兄方大顺(贡士)。弟方大恩、方大章、方大愷、方大本、方大观、方大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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