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嶠(),字惟升,號聚菴,直隸興州前屯衛官籍,河南息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科順天府鄉試第二十二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三百三名,登第三甲第二百零八名進士。授江都县知县,二十二年十二月选授陕西道試御史,二十四年巡按直隶,二十五年巡按宣大,三十年巡按湖广,三十一年升浙江按察司副使,歷升湖广按察使,三十七年四月升本省右布政使,轉左布政,三十九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抚治郧阳,九月因迁延赴任被革职为民。萬曆八年(1580年)卒,享年七十三。
家族
曾祖谷亮,指揮僉事;祖父谷湧;父谷選,母董氏。具庆下。弟谷巒。元配楊氏生二子:九德、九華(高敏學女婿)。繼室李氏生三子:九遷(潘一桂女婿)、應徵(苑囿女婿)、萬鍾(崔棟女婿)。孫承祚、承宗、承家、承耀。
参考文献
*高啓愚《明嘉議大夫提督撫治鄖陽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谷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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