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蘭(),字卿佩,號東石,直隸廬州府六安州霍山縣民籍,雲南曲靖府霑益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應天鄉試第一百七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三百十八名,三甲第一百二十四名進士。授濰縣知縣,因不喜处理公事,改任衢州府學教授,以講學自樂,擢國子監丞,進户部主事。嘉靖三十年九月,大學士嚴嵩以制誥兩房缺少辦事官員,吳蘭改任禮部主事,处理内阁兼翰林典籍。丁内艱歸,服闋後不再出仕。有人勸說復出,就將官符燒毀,在衡山下築屋居住,与弟弟著書數百卷,名《塤篪集》。《六安州志》载有他撰写的《南岳山碑》一文。
家族
曾祖吳信;祖父吳泰,府教授;父吳鳳儀,訓導。母嚴氏。具慶下。弟吳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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