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憲卿(),字廉夫,號羅村,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應天府鄉試第十一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一百五十五名,登第二甲第四十八名進士。授南京吏部验封司主事,历郎中,迁江西左参议。转山东副使、备兵临清,进湖广右参政,奉命在德安府修建景王府,又以承天修祾恩殿,升河南按察使,受命四月,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四月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地方兼赞理军务。因奉天殿火灾烧毁,三十九年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总督湖广川贵采木,四十年九月以采木事竣,诏回京协理院事。四十一年四月因病乞归,行至东平之安山驿卒,年五十七,是秋三殿成,追叙采木劳,贈右都御史
家族
曾祖李懋;祖父李聰;父李玉,母杜氏。慈侍下。子男五:延植,国子生;次延节、延芳、延英、延实。
参考文献
*歸有光《通议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李公行状》
*袁炜《故通議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贈右都御史李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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