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大同

鄭大同(),字皆吾,號-{于}-野,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福建鄉試第三十三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九十七名,三甲第五名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十六年十二月選授吏科給事中,二十四年四月升工科右給事中,二十五年四月升吏科左給事中,九月陞吏科都給事中。二十六年任禮部會試同考官,拔取楊繼盛等人,十二月升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三十一年十二月升南京太僕寺卿,三十二年十月升南京太常寺卿,三十三年五月升南京大理寺卿,三十四年九月官至刑部右侍郎。因平反吏部尚書李默獄,失嚴嵩意,又因所取進士楊繼盛多次彈劾嚴嵩,最終在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三月被嚴嵩以星變為由罷免。嘉靖四十五年卒。從其孫鄭鳴珂之請,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追賜祭葬。

著作
有《居俟堂集》。
*尋武夷舊遊
:五十年來三度遊,洞天依舊枕丹丘。
:秋山日帶浮煙薄,曉澗雲隨曲水流。
:采秀有人來藥圃,尋源無路問漁舟。
:斜陽未倦探奇興,猶借天遊一榻留。

家族
南宋狀元鄭僑之後。曾祖鄭商,壽官;祖父鄭崇;父鄭瑲,母陳氏。重慶下。兄鄭大賓,弟鄭大田、鄭大河。

從弟鄭絅,同榜進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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