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喬

項喬(),字遷之,號甌東,浙江溫州府永嘉縣人,富户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浙江鄉試第十八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一百十一名,登第二甲第十二名進士。授兵部武选司主事,升职方司员外郎,十四年升任江西撫州府,在任五月,十五年調南直隶庐州府知府,十七年夏,通判赵迎乘项乔回乡为母丁忧,刻书诽谤,将其抹黑。以至于当年考核中,巡按周金放弃了对项乔的荐举。三年丁忧期满,二十年十一月起复任北直隸河間府知府,二十二年陞湖廣按察司副使。嘉靖二十四年三月以前任兵部事降一级调外任,谪任福宁州同知,历升松江府通判、福建按察司佥事、广东布政司参议、補河南按察司副使。二十九年四月以河间人王联揭发巡抚胡缵宗迎驾诗事被逮問。出狱之后,力求休致,却升任廣東左参政,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卒于广东韶关任所。著有《瓯东文录》、《甌東政録》。

家族
曾祖項昂;祖父項淵;父項式,封兵部职方司员外郎;母婁氏。具庆下。弟格、材、梓。

参考文献
*朱鴻林:〈[https://www.polyu.edu.hk/cc/images/Article/prof_chu_articles/73.pdf 項喬與廣東儒者之論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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