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行政区划

瑞士联邦有26个州(;;;),各州又进一步划分为区(;;;)及市镇(,亦称 或 ;;;)。此外,在州之上还有大区(;;),不过大区仅用于统计,并非实际行政单位。

大区
瑞士分为七个大区,对应NUTS 2级别,仅用于统计,并非实际行政单位。

  • 莱芒湖大区(;;)
  • 高原大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Espace Mittelland)
  • 西北瑞士大区(;;)
  • 苏黎世大区(;;)
  • 东瑞士大区(;;)
  • 中瑞士大区(;;;)
  • 提契诺大区(;;;)


瑞士分为26個州(;;;)。這些州在舊瑞士邦聯時期皆曾具有獨立的主權,各自擁有自己的領土、軍隊與貨幣,直到1848年聯邦架構建立為止。16世紀時,舊瑞士邦聯包含13個自治的州,邦聯中的州可分為兩種不同類型:分別是5個鄉村州與8個城市州。當時這些州都是神聖羅馬帝國的一部分,但早在1499年瑞士擊敗了神聖羅馬皇帝馬克西米利安一世之後,各州就已經取得了實際上的獨立。早期有6個州通過集會實行直接民主制;另外的城市州則是組成市議會,包括蘇黎世、伯恩與巴塞尔等。

現今的每一個州都擁有自己的憲法、議會、政府及法院。多數州議會為一院制,其席位數目從58到200之間不等。目前格拉魯斯州與內阿彭策爾州依然保留公開的州民大會(德語:)來執行直接民主制度。每個州政府大約有5到7位首長。瑞士憲法當中沒有明列的權力事項,皆屬各州所擁有。

瑞士各州規模不一,面積最小37平方公里,最大7105平方公里;而人口則從14,900到1,244,400不等。另外,自從汝拉州於1978年公投表決從伯恩州分離出來之後,至今尚未有新州誕生。


大部分州会划分为區(;;;),部分州划分为选区(;),部分州划分为地区(;),部分州划分为行政区(;;;;),部分州无该级别区划。

市镇
市镇(,亦称 或 ;;;)是瑞士联邦最小级别的行政单位。截至2024年1月1日,全国共有2131个市镇。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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