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景仙

裴景仙(),唐朝人,又稱裴景先裴景僊,開元年間為官。

出身背景
其曾祖父為唐朝開國元勳裴寂。西元688年,裴寂之孫(裴景仙父)裴承先遭武照手下酷吏誅殺,全家除裴景仙外皆不幸遇難。

後於開元年間為朝廷所用,任命為武彊縣知州。

遭到流放
唐玄宗開元十年八月(西元722年),裴景仙劣跡敗露.其於任內貪汙、接受賄賂緞綢五千餘匹,事情遭揭露,遂棄官潛逃。

唐玄宗震怒,命人逮捕裴景仙,集合文武百官,打算將其斬首示眾。大理卿李朝隱上疏,以「監臨主守乞取」為由,依法罪不當死。唐玄宗怒氣未消,欲將其改為亂棒打死,李朝隱再上疏,以「裴家僅存之命脈」為由,懇求免其一死。唐玄宗接受建議,將其改為杖一百,貶竄嶺南。後裴景仙病逝。

家族
曾祖父
*裴寂,尚書左僕射、司空、魏國公

祖父
裴律師,汴州刺史、河東郡公

父亲
*裴承先,殿中監,為酷吏所殺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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