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思(),字德之,號方塘,直隸徽州府婺源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第五名舉人,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二百十一名,二甲第四十六名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十四年(1519年)八月授兵科給事中。
嘉靖元年(1522年)首薦耆舊大臣石珤、韓文、彭澤等輔佐新政,極論太監崔文、鮑忠、芮賢之罪,薦刑部尚書林俊之忠,力救諫臣劉最,名重一時。二年(1523年)三月升工科右給事中,四月升刑科左給事中,十二月出為廣東按察司僉事,升雲南按察司副使。
家族
曾祖汪桐;祖父汪魁,封按察司僉事;父汪生民。母俞氏;繼母曹氏。慈侍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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