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防灾警报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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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防灾警报列表介绍日本政府根据《》、《》、《》、《》、《》和《》等法律发布的各类特别警报()、()和()。这类警报由日本气象厅或其他相关责任部门发表。气象厅在天气情况低于警报标准时,也发布各类气象消息(),用于提醒民众及早准备防灾。

日本的防灾警报主要分为气象、地震、火山、环境卫生、核事故、武装攻击、事故、天文等类别。并按照灾害警报重要性程度标注颜色,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注意警报)、红色(警报)、黑色/紫色(大雨/其他特别警报)。

依据《灾害对策基本法》,日本政府在发布防灾警报时应当依严重程度分别采取发布、、、 、 ()五级应对措施。

气象
日本气象厅依据《气象业务法》发布气象警报,并在出现较严重的暴风雪、大风、大雨、大雪、风暴潮、海浪、洪水时进行发布。

日本的气象业务开始于19世纪末。1883年5月26日,日本中央气象台首次发布了“暴风警报”,这也是其首次发布气象警报。而在1884年6月1日,日本开始发布每日天气预报。同时,1932年,日本中央气象台设立新的警报等级——“气象特报”,以对原有的气象警报体系加以补充。1952年,随着《气象业务法》的制定,气象厅将“气象特报”改称“气象注意警报”。

暴风雪
暴风雪警报分三级,分别为风雪注意警报、暴风雪警报、暴风雪特别警报。

大风
大风警报分三级,分别为强风注意警报、(指定河流/共同)洪水注意警报。其中,东海地震一般指静冈县沿岸近海发生的地震,日本政府将这一地区附近沿岸设定为“”。

海啸
海啸警报分四级,分别为海啸预报。

武装攻击
国民保护警报包括弹道导弹消息、空袭消息、游击队和特种部队攻击消息、大规模恐怖主义消息等类别。
事故
事故警报除核事故警报外,还包括交通事故多发注意警报、警报以及火灾注意警报、警报。

天文
当出现太阳耀斑、太阳活动、磁暴等可能干扰地面输电和无线通讯设备的太空天气时,会由情报通信研究机构发表。

参见

  • 日本政府:日本气象厅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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