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子,原寫為新庄仔,是臺灣彰化縣埤頭鄉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鄉東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與新庄村相近。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新庄子地區為一街庄,稱為「新庄仔庄」,隸屬於東螺西堡。該庄北與牛稠仔庄為鄰,東與溪洲庄為鄰,南邊為溪墘厝庄,西邊為斗六甲庄。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彰化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該庄編入「小埔心區」,隸屬於彰化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小埔心區改隸屬於臺中廳。1920年(大正九年),廢廳、支廳、區、街庄(舊制)改設州、郡、街庄(新制)、大字,該庄改制並雅化為「新庄子」大字,隸屬於臺中州北斗郡埤頭庄。
戰後埤頭庄改制為埤頭鄉,隸屬於臺中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10月,中、彰、投分治,埤頭鄉改隸屬彰化縣。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位於中部偏東的主聚落新庄仔,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
縣道152號(溪林路)是大城鄉公館至名間的道路,大致以西南—東北走向到達本地區極南點後,沿本地區南部東側凸出部分的南側邊界地帶而行,經國道1號高架橋下及其兩側之北斗交流道溪州連絡道路口,至接近本地區東南角處轉東南東出境。由該道路向西南轉西微南再轉西北可前往竹塘、大城並止於省道台17線路口,向東南東可前往溪州、二水、名間並止於省道台3線路口。
鄉道彰180線(光華路)是斗六甲至新莊的道路,其東側端點位於新庄仔聚落中部偏南的鄉道彰183線路口。由此向西南至本地區西南部邊界,轉西北西再轉西南西再轉西微南沿本地區西部北側凸出部分的南側邊界而行,出境後可前往斗六甲並止於鄉道彰185線路口。
參考文獻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