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甲,是臺灣彰化縣埤頭鄉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鄉東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與陸嘉村相近。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斗六甲地區為一街庄,稱為「斗六甲庄」,隸屬於東螺西堡。該庄北與三塊厝庄為鄰,東北一小段與牛稠仔庄為界,東與新庄仔庄、溪墘厝庄為鄰,南邊及西南邊為路口厝庄,西邊為大湖厝庄。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彰化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該庄編入「小埔心區」,隸屬於彰化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小埔心區改隸屬於臺中廳。1920年(大正九年),廢廳、支廳、區、街庄(舊制)改設州、郡、街庄(新制)、大字,該庄改制為「斗六甲」大字,隸屬於臺中州北斗郡埤頭庄。
戰後埤頭庄改制為埤頭鄉,隸屬於臺中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10月,中、彰、投分治,埤頭鄉改隸屬彰化縣。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位於中部偏東南的主聚落斗六甲,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
縣道145號(彰水路二段)是埤頭至六腳鄉港尾寮的道路,大致以北微東—南微西走向經過本地區西北部凸出部分的西側邊界地帶。由該道路向北微東可前往埤頭市區並止於縣道150號路口,向南微西轉南南東再轉南南西可前往西螺、虎尾、土庫、元長等地。
縣道152號(溪林路)是大城鄉公館至名間的道路,大致以西微南—東微北走向經過本地區東南部凸出部分的南側邊界地帶。由該道路向西微南轉西北可前往竹塘、大城並止於省道台17線路口,向東微北轉東北再轉東可前往溪州、二水、名間並止於省道台3線路口。
鄉道彰180線(陸興路、光華路)是斗六甲至新莊的道路,其西側端點位於斗六甲聚落北郊的鄉道彰185線路口。由此向東南轉南南西至光華路路口,轉東南東再轉東微北,出境後可前往溪墘厝與新庄子交界地帶、新庄子並止於鄉道彰183線路口。
鄉道彰185線(嘉興路、中華路)是芙朝至路口厝的道路,大致以北北東—南南西走向到達本地區東北角後,沿北部邊界行一小段後入境蜿蜒而行,經鄉道彰180線起點路口後,於斗六甲聚落西北側經鄉道彰184線右側路口並與其共線約80公尺,經鄉道彰184線左側路口後獨行,於聚落西南側至本地區西南部邊界,轉南微西沿邊界行一小段路,至嘉和路路口順路轉西南西出境。由該道路向北北東可前往三塊厝與牛稠子交界地帶、牛稠子並止於鄉道彰183線路口,向西南西轉西南再轉南南西可前往路口厝並止於縣道152號路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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