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綸(),字□之,錦衣衛匠籍浙江嘉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順天府鄉試第一百□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九十名,登第三甲第二百零二名進士。授任知縣,十一年十月擢任江西道試監察御史,十四年巡按直隶宣大,劾奏巡撫都御史劉達志行卑污,詼諧耽酒,不宜擢用;甯杲奸惡無狀,又为逆瑾之黨。宸濠之乱,命隨軍紀功。嘉靖元年(1522年)降任山东潍县知县,升登州府同知,四年正月升山西按察司僉事。
嘉靖六年(1527年)九月,徐沟县民薛良讦告张寅系妖贼李福达变易姓名,山西巡抚都御史江潮、巡按御史馬錄等人以获捕妖贼为功,判处谋反重罪。布政使李璋、按察使李珏、佥事章纶、都指挥马豸皆参与定案。武定侯郭勋則为張寅讼冤,被馬錄、给事中张逵等人弹劾謀逆,引起世宗怀疑,命锦衣卫派官校械系各犯来京,集三法司于京畿道会审,又于午門前亲自审讯,查明真相,自刑部尚书颜颐寿以下多人被下狱,布政李璋、按察使李珏、佥事章纶、都指挥马豸并大理寺少卿徐文华阿附巡按,杀人媚人,俱发戍极边,遇赦不宥。章纶谪戍乌撒卫。十六年赦免還鄉。
家族
曾祖章□;祖父章濬;父章□,母□氏;繼母□氏;繼母陳氏。永感下。
参考文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