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金(),字南仲,號蓮峰,湖廣黃州府蘄州黃梅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湖廣鄉試第六十七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二百五十三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二名進士。授行人,十年八月担任四川道御史。嘉靖初年巡按江西,五年巡按广西,岑猛余党复起叛乱,任监军兼纪功,与提督两广都御史姚镆不和。与王守仁平定土司岑猛余党卢苏、王受。还京后,正值张璁、桂萼柄政,言官御史储良才等人争向趋附,石金独侃侃而言,不阿附,与汉阳戴金并以风裁峻厉闻名,时人赞曰“楚有二金,台声铮铮”。因论及皇嗣,触怒皇帝,斥为奸臣,下锦衣卫狱,谪戍宣府。赦还后,不复出仕,不久去世。隆庆初,赠光禄少卿。
家族
曾祖石竭;祖父石順;父石迪(1466年-1528年),字從吉;母管氏。重庆下。弟錬、鏌、鎡。子石溥,字博泉,号西塘,官至通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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