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茂蘭

張茂蘭(),字德馨,别号东谷,人称东谷先生。山東濟南府章丘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山東鄉試第六十一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進士。授知鉅鹿縣,為政簡易,愛民如子。以外艱歸鄉,服喪三年。正德七年(1512年)起官直隸任丘縣知縣。時值歲饑,窮苦百姓無所得食,不得已,析木作薪,採葉充食。兩度為縣令,布衣粗食,不名一錢,任內不給妻兒跟隨。后为户部主事,曾在辽东徵集军饷,在九江徵收榷税。雖經手巨額公款,分毫不取。为官清廉,人称“天下清官张茂兰”。后遷督察边关宣府(治今河北宣化),以病推辞不就。因此遭弹劾,被降职为汝宁府(治今河南汝南)通判。不久棄官,卜築長山之陰,常和農民聊農事。嘉靖十八年(1539年)十月初三日病重,命家人置酒,索取陶淵明詩、周敦頤《通書》,置於袖中而卒。

家族
曾祖父張述善;祖父張傑,陰陽訓術;父張題,前陰陽訓术。母翟氏。具庆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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