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璋 (弘治進士)

陳璋(),字宗獻,浙江温州府乐清县玉环乡竹冈里(今玉环市楚门镇东西村)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浙江鄉試第四十五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一名,三甲第一百零二名進士。因得罪權閹劉瑾,被免職回鄉。劉謹被誅后,起用為刑部主事。升员外郎,正德十一年(1516年)二月福建虑囚。升郎中,因谏南巡,罚跪五日,廷杖夺俸。十五年十一月升雲南按察司副使,遷山西行太仆寺卿,嘉靖六年九月升大理寺右少卿,进左少卿,七年四月升本寺卿,八年四月以病乞休,诏许回籍调治,仍给驿归。

嘉靖十二年五月起任刑部右侍郎,轉左侍郎,十三年南京太庙发生火灾,七月奉命前往勘察,查明为雷击导致。十四年七月被论劾致仕。嘉靖十九年卒于家,赐祭葬如例。

著作
著作有《比部招議》傳世,該書引用了刑部會審于謙、劉瑾等五案的紀錄。

家族
曾祖陳鈍,吏部文选司郎中。祖父陳穆。父陳恒,母卓氏。慈侍下。弟陳璿、陳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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