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應祥

馬應祥(),字公顺,號敧湖山人,陝西西安前衛軍籍,山東高苑縣(今高青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陝西鄉試第二名舉人(經魁)。弘治九年(1496年),登丙辰科三甲第一百零二名進士。户部观政,其年秋赍犒金甘肃,弘治十年授河内县知县,十二年夏因母喪丁忧去职。服除,十四年冬起补歙县知县,十七年冬任满,赴京谒选,正德元年(1506年)春授吏部稽勲司主事,二年调文选司,四年升稽勲司署员外郎,冬十月出为湖广按察司督学佥事,六年正月考察,次月调任河南。至河南数日,复以继母王氏之丧归。八年丧毕,九年正月復除河南佥事,整饬陈睢兵备,十年九月改任抚民管屯,父喪丁忧。十四年起补山西屯田佥事,十五年夏任满西归,十六年正月升山西副使,嘉靖元年(1522年)累疏乞休归。归家五年而卒,年六十九岁。

軼事
《湧幢小品》載馬應祥任歙縣知縣時,以神示斷案之事。

家族
曾祖馬道原;祖父馬昇;父馬倫,母王氏。

参考文献
*王九思《明故中宪大夫山西等处提刑按察司副使致仕敧湖马公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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