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獻(),字季徵,號菂塘,山東兖州府曹州曹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寧夏巡撫王珣第四子。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中式乙卯科山東鄉試第二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聯捷丙辰科會試第四十二名,三甲第二十九名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改禮部主事。正德初,不滿劉瑾專權,引疾歸。劉瑾恨其避已,削籍爲民。劉瑾伏誅,正德六年(1511年)二月,王崇獻起任兵部職方司主事,當時山東、浙江巨寇作亂,王崇獻為皇帝上陳了六條建議,全被採納。西北邊境有外敵入侵,受陝西總制叢蘭舉薦,前往任職,弃馬用步,算無遺策,大同沙嶺之圍得解,保定兵亦退却,以功陞武選司員外,不久轉車駕司署郎中。奉命核查南直隸、浙江驛站轉役銀,查出許多積弊,全部予以革除,節省銀兩四十多萬。正德十三年(1518年)十一月陞南京尚寶司卿,因不满錢寧專權,告病而歸。
嘉靖七年戊子(1528年)三月,在諫官舉薦下,起為南京通政司右參議,十一月升太常寺少卿,八年十月升南京太僕寺卿。十二年九月晉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巡撫寧夏,數日後即以老病三疏乞休,命仍以原官致仕。家居三十年,屢薦不起,名其堂曰“三已”。嘉靖三十四年卒,享年八十六,入祀鄕賢祠。
著作
著有《孫子釋疑》《小學撮要》《禮記擇言》《雙清詩集》《韻語拾遺》等書。
家族
曾祖王導;祖父王蘭,知府;父王珣,宁夏巡抚。母李氏(贈);繼母孔氏;繼母黃氏(封恭人)。具庆下。
王崇獻兄弟七人,四人中進士,人稱“父子五进士”。长兄王崇儒,官江西婺源知縣;二兄王崇仁,正德三年(1508年)进士,官至陕西副使。三兄王崇文,弘治六年(1493年)进士,官山西参政;七弟王崇俭,嘉靖二十年(1541年)進士。
参考文献
- 于慎行《菂塘先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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