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承芳

許承芳(),字世美,山西太原府陽曲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山西鄉試第十一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一百八十三名,三甲第八名進士。歷官刑部主事,正德初(1506年)刑部侍郎郝志义之子郝序为其父乞祭葬,诏下刑部鞫之,刑部主事李璋判郝序不应赎杖,太监劉瑾大为不满,与署印主事许承芳并下锦衣卫狱,都察院拟璋违制,承芳不应律,俱赎杖还职。劉瑾犹不满,令杖璋二十,与承芳各降职,正德二年(1507年)六月承芳降为枣阳县知县。累升户部员外郎,六年正月升山东按察司佥事,管理天津屯田,三月兼管霸州等处兵备,刘六等过河焚掠,震动京师,十二月以避贼不击,被逮赴诏狱拷讯。

家族
曾祖許子信;祖父許賢,贈監察御史;父許斌,文林郎 監察御史。前母趙氏(贈孺人);母陳氏(封孺人)。慈侍下。弟承恩、承宗。

参考文献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