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杲

程杲(),字時昭,直隸徽州府祁門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應天府鄉試第三十六名。弘治六年(1493年),聯捷癸丑科進士。历官户部郎中,正德間出爲江西南昌府知府,改肇庆府知府,正德七年(1512年)五月升湖广按察司副使,十年七月升江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十四年六月宁王朱宸濠反,被逼從乱,令程杲、潘鹏以所贮米谷给散城中军民,以结人心。宸濠兵败後,十五年二月被逮入京治罪,嘉靖元年(1522年)七月法司议罪,擬遣戍充军。四年五月其子举人程锐奏办,谓杲以忤濠致祸,且尝奉命募兵赴援,功亦足赎,乞从末减。事下兵部,覆入初言。上以杲情有可原,特释为民。

家族
曾祖程景華;祖父程顯,左長史;父程泰,湖南左布政使。前母汪氏(贈宜人);母胡氏(封宜人);繼母項氏。永感下。兄昂,医学训导;旦。弟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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