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文(),字叔武,號兼山,山東兖州府曹州曹縣人,明朝政治人物。王珣第三子。
生平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山東鄉試第十二名。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八年十月授戶部主事,歷升员外郎、郎中。出为大同府知府,正德二年(1507年)九月升江西提学副使,三年丁父憂歸。服闋,六年(1511年)正月起任四川按察司副使,奉敕督學,八年八月升山西布政司右參政,十二年正月升河南右布政使,十三年冬进左布政使,十四年三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等府兼提督紫荆等关,未赴任,正德十五年(1520年)二月卒,年五十三。
著作
著有《兼山遗稿》《户曹题稿》《入蜀稿》。
家族
曾祖王導;祖父王蘭,巡檢贈知府;父王珣,河南右參政。母李氏(贈恭人);繼母孔氏;繼母黃氏(封恭人)。具庆下。有兄王崇儒,弘治乙卯舉人;王崇仁。弟王崇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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