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简称上海市交通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20号)的规定设立,拆分自原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管上海市交通运输,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22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秘书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60名。
内设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设置下列机构:
- 办公室
- 研究室
- 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 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 法规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
- 综合交通处(国际合作交流处)
- 综合规划处
- 交通建设处
- 航运处
- 港务监督管理处(洋山港区管理办公室)
- 海事处
- 设施养护监督管理处
- 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处(停车管理处)
- 客运处(出租租赁汽车处)
- 货运处
- 运输服务处
- 轨道交通处
- 铁路处
- 民用航空处
- 科技信息处
- 安全监督管理处
- 国防交通处
- 社会宣传处
- 信访办公室
- 审计处
直属机构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直接管理以下的事业单位:
-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
- 上海航运交易所
- 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
- 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 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邮政业安全监管事务中心、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
-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职业资格中心(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干部学校)
-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老干部活动室
- 上海港引航站
参考文献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上海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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