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鏞(),字鳴遠,陕西鞏昌衛(今屬甘肅)籍直隸華亭縣(今上海市松江區)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陝西鄉試第五名。曾任新乡县学教谕。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進士。弘治七年十二月实授湖广道监察御史。十二年六月升浙江按察司佥事,萧山知县邹鲁因私忿陷害当地御史何舜賓,范镛经过察访,掌握实情,判定邹鲁抵死。十七十一月升四川按察副使,正德五年(1510年)九月整饬建昌兵备,六年十二月擢浙江右参政,七年四月升按察使。十年十一月升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十一年六月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任内铲奸除弊,得罪兵部尚書王琼,为其所劾,十三年七月被逮至京进诏狱审问,十四年十月降三级,贬湖广布政司右参议,次年卒。世宗继位,正德十六年请恤平反,赐祭葬,追諡恭惠。
家族
曾祖父范勝;祖父-{范}-文真,遇例冠帶;父范浦。母沈氏。具庆下。
参考文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