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慰安所,是1938年在南京夫子庙一带开设的妓院,具有正式招牌和营业许可证,被认为是日军占领南京后南京开设的第一家妓院。所内的妓女均为中国人。
历史
1938年4月12日,上军慰安所主任乔鸿年奉日本特务机关委托,向南京市自治委员会会长孙叔荣、工商课课长王承典呈请在夫子庙一带开设人民慰安所,称“为繁荣市面、振兴商业、调剂人民生活”,在夫子庙贡院街海洞春旅馆原址(贡院东街2号)及市府路永安汽车行暨永安里全部房屋。8月1日,《南京新报》连续多日刊登广告:“大优惠皇军——人民慰安所、倚红阁妓院、广寒宫妓院露布。”,该通讯于1940年被王澧泉改编为话剧剧本《慰安所》。
战后,海洞春旅馆原址被拆除,现为住宅楼。
妓女
*郑明霞:原为夫子庙怡春院妓女,1938年被强征入人民慰安所,1940年逃出,1949年后在工厂工作。
*何庭华:原在夫子庙秦淮居酒家工作,1943年被保长骗入人民慰安所。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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