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亨(),臺灣霧峰林家第八代,1939年畢業於南京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1944年加入緬甸中國遠征軍,戰時身中16處刀傷,險些喪命。抗戰勝利後受妹妹介紹參加中國勞動協會並加入中國共產黨,1946年返台進行地下工作,1949年組織遭破獲,1950年1月30日槍決於台北市馬場町刑場。林正亨與傅世明為首位依懲治叛亂條例二條一判死刑槍決的台籍人士。
生平
台灣世家
「宮保第」正廳陳列的「臺灣霧峰林家」林文察族系表]]
林正亨,1915年8月30日生於廈門道思明縣鼓浪嶼,台灣霧峰林家第八代,其父林祖密曾資助辛亥革命以及國民革命軍東征。由於承襲其家族抗日-{志}-業,1913年舉家遷徙至福建廈門鼓浪嶼「宮保第」,蔡公時曾在此舉辦婚禮,1919年失意的青年軍官蔣中正也曾與姚冶誠、蔣緯國短暫居住於此,林正亨幼時在福州讀書,曾就讀廈門美術專科學校,1934年返台因遭日警掌摑憤而決定回中國從軍。1937年考入南京陸軍軍官學校。1939年畢業為陸軍官校第15期畢業生。1940年1月參加廣西作戰,任96師參謀處少尉,參加昆侖關戰役,血戰四天四夜,1941年與妻子沈寶珠結縭。
1950年1月30日,林正亨與傅世明被槍決於台北市馬場町刑場,赴刑場時高呼口號,年僅35歲,是懲治叛亂條例實施後第二批遭處決政治犯,第一位涉犯懲治叛亂條例遭槍決的台灣人。遺骨由妻子收於台中寶覺禪寺,2015年5月20日移靈至六張犁納骨塔。
198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頒發《革命烈士證明書》追認林正亨為革命烈士。
絕筆詩
他赴刑場前在牢房地板上所刻的絕筆詩,題為《明志》,這樣寫道:
子女
林正亨被殺後,其妹林雙盼致書謝雪紅請求撫卹遺族,中共派人將林正亨妻兒從香港接到了北京,其子送進了當時的中共中央軍委保育院,生活費用全部由國家負擔。1960年,其子林為民高中成績優秀通過記者甄選,從事新聞工作達42年。林為民沒有停止過對父親的思念以及對台灣史和霧峰林家歷史的研究,掌握了大量第一手史料,成為霧峰林家一書重要參考資料。
注釋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901073337/http://www.th.gov.tw/new_index/pages/d/d_29.php?show=208 阿罩霧風雲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171014000501-262114?chdtv 原鄉人 家鄉事-參與滇緬戰役的台灣人林正亨]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