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約(),字博之,號黃石,山東兗州府東平州東阿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十六年(1480年)庚子科山東鄉試第十九名舉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九名,二甲第五十四名進士。除南京吏部主事,命下,奔父丧。服阕,除考功主事,历稽勋员外郎、验封郎中。弘治十四年(1501年)丁母憂歸,服除,十七年(1504年)四月起升河南布政使司右參政,分守汝南,正德元年(1506年)遭言官論劾,經核勘無貪黷實跡,吏部覆請留用,二年裁革复补本司参政,分守大梁,三年(1508年)徽王朱祐檯奏土民趙朋等拖欠子粒,霸佔土地,趙朋等奏徽王貪暴,經核勘趙朋等謫戍邊,劉約等受牽連而被逮捕至京審訊,罷職为民,三年後诏复职致仕。正德九年(1514年)卒於家,享年五十六。
著作
著有《黃石吟稿》。
家族
曾祖劉思明;祖父劉璉,臨晉縣教諭;父劉觀,贈吏部郎中。母蘇氏,封太宜人。具慶下。
子劉田(弘治十八年進士)、劉谷、劉隅(嘉靖二年進士)、劉階、劉牧、劉垣。
参考文献
*石珤《河南参政刘公墓志铭》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