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吉(),字克脩,号翼斋,亦号默庵,一号怡窝,晚号古城,江西饒州府餘干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十三年(1477年)丁酉科江西鄉試第四名舉人。成化十七年(1481年)中式辛丑科會試第二百八十名,二甲第二十六名進士。授工部主事。当时李孜省、僧继晓以左道得到明憲宗的宠信,张吉与兵部员外郎彭纲因弹劾他们被贬官,张吉贬为景东通判,遷肇庆府同知,筑堤防水灾,连绵三县,號为张公堤。升梧州府知府,弘治十三年二月升广西按察司副使、整饬府江等处兵备,正德元年(1506年)五月升本司按察使,二年二月升山东右布政使,四年正月轉广西左布政使,五月曾以银二千两贿赂刘瑾,被监察御史张禬告发,被降二级。任两浙盐运使,五年十一月升河南右参政,六年正月考察,以才力不及调用,二月调任广西左参政,七年五月升湖广按察使,十二月升贵州左布政使,以病致仕归,正德十三年卒于家。
著作
著有《三朝奏议》、《陆学订疑》、《贞观上断》诸集。
家族
曾祖張復新;祖父張逸安;父張時昊,母舒氏。永感下。子张僎,弘治十七年甲子科舉人,官兴化府通判。次子张俅,正德三年進士,官御史、知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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