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

(),又作李克李兌等,魏國安邑(今山西省夏縣)人。中國戰國時代著名思想家。任魏國的相邦,主持變法,其「重農」與「法治」結合的思想對商鞅、韓非影響極大。故一般認為他是法家的始祖。

變法背景
魏文侯於周貞定王二十四年(前445年)繼位後,已實行中央集權的制度。周威烈王四年(前422年),任李悝為相國,主持魏國變法,吳起為西河郡令,西門豹為鄴縣令,對政治、經濟、軍事進行改革。

地力之教
進行「盡地力之教」,其發展農業生產,但主要為鼓勵農民精耕細作,推廣成功的耕作經驗,提高糧食產量。

法經制定

  • 《法經》。 他還彙集當時各國法律編成六篇《法經》,包括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和具法,是中國古代第一部比較完整的法典,其內容主要闡述如何維持治安、緝捕盜賊、防止人民反叛及對犯罪者的判刑等等。六篇中,〈具法〉一篇為全書的目錄。商鞅聽說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攜帶《法經》到秦國,以該書作他變法內容的藍本,成就了歷史著名的「商鞅變法」。《法經》現僅存篇目,內容雖已失傳,但仍可於《秦律》及從今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發掘出的「秦簡」中反映出一部分來。

延伸阅读
参考註釋
参考文献
*司馬遷著《史記.魏世家》
*楊寬著《戰國史》,臺灣商務印書館,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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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悝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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