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孔兼

于孔兼(),字元時,號景素,别號大涪居士浮雲子,直隸鎮江府金壇縣(今屬江蘇)人,晚明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名,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七十五名,登三甲第一百七十二名進士。户部觀政,次年授九江府推官。十四年入為禮部主事,十七年調精膳司员外郎,二十年再調儀制司郎中。萬曆十七年(1589年)神宗下詔諸子中並封三王。孔兼與員外郎陳泰來聯名上疏,神宗不理,孔兼又諫,終於被採納。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考功司郎中赵南星主持京察,罢免大量冗官,得罪首辅王锡爵。赵南星因此被削職,孙鑨被停俸。于孔兼上疏營救趙南星,皇帝恨他多言,謫為安吉州判官,遂辭官歸。家居二十年,筑室於县城西郊,其堂曰“志矩”,其亭曰“八卦”,著书不辍,曾講學東林書院。著有《春曹疏》、《山居稿》、《江州餘草》、《浮雲山居集》、《菜根譚題詞》。

身后
明光宗時追贈為光禄寺少卿。

家族
曾祖于鎰,曾任知縣 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祖父于湛,曾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贈右都御史;父于未,號勵庵,貢士。母吳氏。永感下。兄于文熙,同科進士,曾官大名兵备副使。弟于廷爕(貢士)。

侄于玉立。

参考文献

  • 《明史》卷231·列傳第一百十九

延伸阅读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