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顾问理事会

总统顾问理事会(,缩写)是1991年新加坡宪法修正案设立的机构,用以约束总统的权力。根据新加坡总统选举法令规定,总统在行使某些职权时需征求理事会的意见。目前理事会由八位理事与两位候补理事组成。

历史沿革
1988年为引入民选总统制而发布的白皮书中,提议设立一个储备保护总统委员会(Presidential Committee for the Protection of Reserves)以防止总统滥用权力。白皮书建议储备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其中一人由政府委任,一人由主席委任,其余则由总统委任。

1990年第二份白皮书发布,将储备委员会改为总统顾问理事会,并将成员人数增加至六人。两人为总统委任(其中一人任理事会主席),两人由总理委任,另两人则由公共服务委员会主席委任。同时,第二份白皮书明确提出,当总统批准或否决政府、法定机构与国营公司的预算时,必须征求理事会的意见。当理事会的建议与总统行使的否决权相异时,国会可以2/3以上的支持票推翻总统否决权。

1991年12月,由林金山出任主席的首届总统顾问理事会正式宣誓就职。

1996年新的宪法修正案规定,总统顾问理事会的理事由五人增至六人,新增的一人由首席大法官委任。同年11月,宪法修正案得以正式通过。

现任理事
总统顾问理事会的现任理事包括:

前任理事
总统顾问理事会的前任理事包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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