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睿(),字太虛,江西南昌人。明末清初官员。
生平
生於萬曆十三年(1585年),天啓元年辛酉科舉人,二年(1622年)成進士,六月考选庶吉士,四年正月授翰林院检讨,七年五月与给事中李鲁生典试湖广。崇祯元年升侍讲,二年升左中允,纂修实录,充经筵日讲官,四年顺天同考,八年被弹劾闲住归乡,罢闲六七年。十六年由李邦華、呂大器推薦,起任左中允,十七年升右庶子,掌右春坊印。當時李自成已兵臨北京,形勢危急,明廷再起南遷之議。崇禎十七年(1644年)正月初三,李明睿勸崇禎放棄北京,儘快南遷,皇帝告訴他:“汝意與朕合,但外邊諸臣不從,奈何?”李明睿說:“天命微密,當內斷聖心,勿致噬臍之憂。”並請崇禎勿猶豫,儘快決斷。崇禎帝一直有意遷都,三月初四日,崇禎對眾臣說:“李明睿有疏勸朕南遷。國君死於社稷,朕將何往?又勸朕教太子先往南京,諸卿以為如何?”陳演反對南遷,並示意兵科給事中光時亨,嚴厲譴責李明睿,揚言:“不殺李明睿,不足以安定民心。”其事遂不了了之。
明亡後,顺治初年,召为礼部左侍郎,未幾以事被革职去官。晚年多蓄養家妓。康熙十年(1671年),去世。年八十七。
著作
著有《四部藳》。
參考文獻
*周啟志,《崇禎末年「南遷之議」評析》,《陝西理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 2002 , 20 (2) :84-85。
參見
- 甲申南遷之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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