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思复

韩思复(),字绍出,京兆长安人。唐朝官员。

家世及早期仕途
祖父韩伦,貞觀年间为左卫率,赐爵长山县男

韩思复年少丧父。十岁时,其母对他说父亲去世的情状,他感触呜咽几乎断气,韩伦因此特别喜爱他,曾说:“此儿必大吾宗。”家富有,从未吝惜金玉、车马、玩好之物。好学,举秀才中高第,承袭祖父封爵。由司礼博士五迁至礼部郎中。神龙二年(706年)唐中宗驸马王同皎获罪被杀,韩思复因是王同皎所荐,受到连累,贬始州长史。迁滁州刺史,州有铜矿,百姓铲凿很辛苦,韩思复将它卖到边境,省下很多费用。州署五次生出黄芝,百姓刻碑歌颂其祥瑞。改任襄州。当时议者多认为严善思应被赦免,有司仍坚持先前所议请求诛之。韩思复又恳切切直地驳斥。睿宗纳其奏,免严善思死,配流静州。严善思也没有对韩思复道谢,时人称赞严善思为长者。韩思复也没有以其恩人自居。曾任大理卿,执行法律时出错,被权臣弹劾,被给事中崔沔宽恕。不久转中书舍人,数次上疏陈说政事得失,多被纳用。四年(716年),山东蝗虫大起,姚崇时任中书令,奏请遣使分别去河南、河北诸道杀蝗虫而埋之。韩思复以为蝗虫是天灾,应当修德祈祷消灾,恐怕不是人力所能消除的,上疏建议唐玄宗悔过自责、派使者宣慰、召至公之人上下同心、君臣一德,停止派出驱蝗使等,收揽人心。玄宗深以为然,将韩思复的奏疏给姚崇。姚崇请求遣韩思复去山东察看被蝗虫所损之处,韩思复回来后奏以实情。姚崇又请求令监察御史刘沼复查,刘沼揣摩姚崇心思,鞭挞百姓,修改情状回奏,河南数州因而不得免赋税。韩思复遂为姚崇所排挤,出为德州刺史,八年(720年)前后在任。约九年(721年)、十年(722年)转绛州刺史。入为黄门侍郎,加银青光禄大夫。十一年(723年)春,玄宗北巡,以韩思复为行在巡问赈给大使。韩思复作于汾阴祭皇地祇所用乐章。代裴漼为御史大夫。

评价
*《旧唐书》
**史臣曰:李(乂)、薛(登)等六君,吐忠谠之言,补朝廷之失,有犯无隐,不愧古人,有唐之良臣也。
**赞曰:韦(凑)、韩谠言,医国之病。

家庭
子韩朝宗。

注释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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