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程九

于程九(),曾用名于秉溪,山东莱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于程九是莱阳市大夼镇郭格庄村人。1944年6月,参加革命,先在莱东县政府办的教师训练班学习,结业后,任小学教员,后调东诸麓、三都河、虎埠岭完小任校长。1947年2月参军,先后在五龙县武装部、南海军分区独立营、华野十三纵队三十九师一一五团八连任书记、宣教干事、文化干事。1948年,因作战负伤,愈后转地方工作,先后在万第区任民政助理员、区长。山东省胶东行署华东军政委员会民政部、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华东办事处任秘书、科长;后调内务部任科长、处长;1972年,调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任办公室主任。1978年4月,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党委,其担任纪委副书记。2017年7月14日在银川逝世,终年91岁。7月16日,在银川殡仪馆火化。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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