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省份列表

印度尼西亚共分为38个省级行政区。省()和特区()是印尼最高层级的地方行政区划,即一级行政区()。省和特区下又分为市和县,即二级行政区(),市县下又分为区()。

背景
每个省都拥有自己的地方政府,首長是省长,并有自己的立法机构。省长和地方代表机构议员由民选产生,任期5年。

当前省份
印度尼西亚目前共有38个省和特区,自1999年后共成立了11个新省:北马鲁古省、西巴布亚省、万丹省、邦加-勿里洞省、哥伦打洛省、廖内群岛省、西苏拉威西省、北加里曼丹省、中巴布亞省、高地巴布亞省、南巴布亞省和西南巴布亚省。

共有9个省级行政区拥有特区地位:

  • 亚齐特区,根据1999年第44号法令和2006年第11号法令赋予亚齐特区地位,亚齐使用伊斯兰教法作为该省的地区法律。
  • 日惹特区,印度尼西亚内的一个主权君主制地区,哈孟库布沃诺是世袭总督,帕库阿拉曼是世袭副总督。根据1950年第3号法令和2012年第12号法令,日惹特区拒绝自己被称为“省”。该特区印尼文为“Daerah isimewa”,与其他特區不同。
  • 巴布亚省,为了维护地区稳定,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2001年第21号法令-巴布亚省特别自治法赋予巴布亚省特区地位。
  • 西巴布亚省,2003年时从巴布亚省分出,与巴布亚省的特区情况相同。
  • 雅加达首都特区,根据2007年第29号法案,赋予共和国首都特区地位。
  • 中巴布亞省,2022年時從巴布亞省分出。
  • 高地巴布亞省,2022年時從巴布亞省分出。
  • 南巴布亞省,2022年時從巴布亞省分出。
  • 西南巴布亚省,2022年時從西巴布亞省分出。

各省份又被官方划分为7个地理区:蘇門答臘、爪哇、小巽他群島、加里曼丹、苏拉威西、摩鹿加群岛及西新几内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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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列表
历史省份
的通告中列出了印尼立国之初的八个省份]]
在印度尼西亚独立之初,共建立了八个省份,西爪哇省、中爪哇省、东爪哇省和马鲁古省是延续至今依然存在的四个省份,苏门答腊省、、苏拉威西省和小巽他省已被拆分撤销。曾于1948至1957年间存在,东帝汶省1976年成立,1999年独立为东帝汶民主共和国。

2013年10月25日,印尼众议院开始审查关于设立57个新县和8个新省的法律草案。后者即上述八个新省,大卡普阿斯省将包括西加里曼丹省最东边的5个县,大博朗蒙贡多省将包括现在北苏拉威西省南半部的土地。同一周,在2013年的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再设立7个新县的法案:马哈坎乌鲁县(东加里曼丹省)、马拉卡县(东努沙登加拉省)、中马穆朱县(西苏拉威西省)、邦盖海县(中苏拉威西省)、塔利亚布岛县(北马鲁古省)、佩努考阿巴布勒马唐伊利尔县(南苏门答腊省)和东科拉卡县(东南苏拉威西省)。
| Daerah Istimewa Surakarta
| 中爪哇省
|-
| 苏拉威西
| 北努沙省
| Provinsi Nusa Utara
| 北苏拉威西省
|-
| 苏拉威西
| 东苏拉威西省
| Provinsi Sulawesi Timur
| 中苏拉威西省
|-
| 爪哇
| 加鲁省
| Provinsi Galuh
| 西爪哇省
|-
| 爪哇
| 东南爪哇省
| Provinsi Jawa Tenggara
| 东爪哇省
|}

参见

  • 印度尼西亚各省人类发展指数列表
  • 印度尼西亚各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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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度尼西亚行政区划
  • 印度尼西亚市县列表
  • 印度尼西亚省会城市列表

脚注
资料来源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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