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運河區

巴拿馬運河區(,),是1903年至1979年期間,美國位於巴拿馬運河的租借地。運河區包括巴拿馬運河本身,以及除巴拿馬城與科隆外(均由巴拿馬共和國管轄),自中心線向兩岸拓展約5英里(約8公里)的一段地帶,面積1678平方公里,跨越三個巴拿馬共和國的省份;而後來為船閘供水而興修的水庫也包含在內。
海-空-陸(SEAL)小組隊員在巴拿馬運河防禦演習(代號KINDLE LIBERTY 86)期間在巴爾博亞附近的一艘輕型突擊艇上巡邏,1986年2月1日]]
三輛LAV-25輕型裝甲車(LAV),在巴拿馬運河區的和之間巡邏,1989年10月31日]]

歷史
1903年,美國與巴拿馬締結《美巴條約》,美國取得巴拿馬運河的實質經營權以及沿岸地區的租借權,運河區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的海外領土。1977年9月7日美、巴締結《巴拿馬運河條約》,同年10月1日把運河區主權交還予巴拿馬共和國,終結運河區作為美國海外領土的地位,自此以後美國把大部份原運河區的行政權交還,但部分軍事基地、軍隊住房、學校則繼續由美國管轄。當這些地區也逐漸歸還巴拿馬後,1999年12月31日美國完全撤出運河區。

政治
巴拿馬運河區是美國非建制屬地及非組織領土。總督由美國總統任命美國陸軍工兵部隊的將校出任,兼任巴拿馬運河公司總裁。
巴拿馬運河區美軍基地列表
10架F-4D幽靈II戰鬥機部署在巴拿馬運河區]]
於,參加代號KINDLE LIBERTY 83演習]]
過渡階段
1903年,巴拿馬和美國簽署了美巴條約。它組成了巴拿馬運河區作為美國管轄的地區,並允許美國建造巴拿馬運河。1977年,巴拿馬國民警衛隊司令奧馬爾·托里霍斯將軍和美國總統吉米·卡特簽署了巴拿馬運河條約(也稱為托里霍斯-卡特條約),並規定從1999年12月31日12:00 起,巴拿馬將全面控制運河運營並主要負責其防禦。

*1979年10月1日,巴拿馬運河區被廢除,運河區不再屬於美國領土。所有未使用的地區(主要是雨林區)都被轉移到巴拿馬。一些非軍事建築,如醫院和學校,也被轉移給巴拿馬。
*1979年至1999年12月31日期間,運河開始由雙方共同管理,美國逐步將所有軍事區和建築轉移給巴拿馬。美國的正式存在於2000年結束。總共移交了95,293英畝(386平方公里)和5,237座建築物。價值估計為40億美元。
*1989年美國入侵巴拿馬後,美軍在運河區重新啟用了一些軍事設施,但這些設施在2000年被拆除。
列表
,位於運河區南端(太平洋側)。在鼎盛時期,它是禁毒行動、軍事和人道主義空運、應急、聯合國家演習以及搜救的中心。部署有戰鬥機、運輸機、加油機、空中預警機和搜救直升機]]

參見

  • 知識城
  • 曼紐·諾列加
  • 美國入侵巴拿馬
  • 滿鐵附屬地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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