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2年制订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是指对全人类有重要文化或自然价值的遗产项目。常见文化遗产包括古迹(如建筑、雕塑、题字)、建筑群、遗址(如考古遗址);自然遗产通常是具备特殊物质和生物价值的自然地貌、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如濒危动植物栖息地),或在科学、保育、自然美角度极具价值。东南亚国家马来西亚于1988年12月7日签署成为《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因此该国的历史遗址有资格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截至2025年,马来西亚共有6项世界遗产,其中包括4项文化遗产和2项自然遗产。
2000年12月,世界遗产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澳大利亚的凯恩斯举行,马来西亚的京那峇鲁公园和姆鲁山国家公园在这次会议上双双入选《世界遗产名录》,这也是该国遗产首度入选。2025年,雪兰莪州的马来西亚森林研究院雪兰莪森林公园于该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是目前最新入选世界遗产名录的地点。
遗产名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十项标准收录世界遗产,入选的每一个必须符合至少一项标准,其中第一()至六()项为文化遗产,第七()至十()项为自然遗产,同时符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标准的稱為复合遗产。表格的顺序按入选年份排列,代表文化遺產,代表自然遺產,代表复合遺產。
預備名單
除已入選的世界遺產外,所有成員國也可以將國內的文物遺產項目提交至預選名單內,任何遺產在列入名錄前都必須先入選至預備名單裡。截至2025年,共有四处地点为世界遗产预备名单。以下為這四處地点的列表:
分布图
参见
- 世界遗产
** 世界遺產評定準則
** 各國世界遺產數列表
** 亚洲和太平洋地区世界遗产列表
** 马来西亚国家遗产
參考資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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